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3-02-20 17:02:02 作者:
       2月17日,海南省旅文厅消息,为支持海南旅游、文化、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海南省旅文厅启动2023年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本次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

  根据《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相关要求,本次申报支持范围为《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中“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及“标准化奖励”,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针对旅游业项目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标准化奖励”针对2022年已获评但尚未获得奖励的单位。本年度“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待条件具备后,适时开展。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方面,旅游业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2000万元奖励。

  标准化奖励方面,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区)给予1000万元(3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县(区)的给予4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新评为5A、4A和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认定的旅游小镇奖励100万元;对成功创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5椰级、4椰级、3椰级乡村旅游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在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和四星级酒店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的“金宿级”“银宿级”民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申报奖补资金的旅游项目主体须为在海南注册登记设立的企业;申报主体应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报单位在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单位不存在欠税情形或其他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下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